訂單模式:危廢企業需向產廢企業保證預留相應的處置量;作為對等,產廢企業需每年承諾向危廢企業交付預定一定數量或者金額的危廢進行處置。這種模式加強了雙方合作的緊密度和合作質量,為產廢企業提供長期穩定可靠的危廢處理服務,同時也為處置企業提供長期貨源,最終實現雙方的合作共贏。危廢管家模式:產廢企業→取樣分析→核準→現場分類收集→包裝標識→裝卸→運輸→進廠接收→預處理→焚燒。為產廢企業提供一攬子服務,解決產廢企業危廢管理和處置的全過程服務。普通處置模式:產廢企業→取樣分析→核準→簽訂合同→運輸→接收→暫存→預處理→處置。咨詢服務模式:在建項目→簽訂合同→環評→項目投產→續簽合同及議價。增值服務模式:在危廢處置服務基礎上,提供現場機械收集、拆除、洗消、現場包裝、現場分類分揀、裝卸、運輸、處置監銷等服務中的一種或多種服務的增值模式。